一年前,刘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前几天,小区车位空了出来,他租到一个车位。但因为在这个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事情,他遇到了难题。
刘先生住在南岸区龙锦苑小区。据他介绍,小区原是某单位的集资房,目前,这家单位拥有小区所有车位的产权。前几天,刘先生从一位业主手里得到一个转租车位,租期一年。刘先生的车是新能源车,便想在车位旁安装一个充电桩。
物业公司答复刘先生,只要是长期租用车位,车位产权方同意,物业也会配合。刘先生便又找到车位的产权方。然而,产权方某单位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小区车位是物业公司一直在管理,之前,他们从来没有介入过任何充电桩办理的事宜,建议刘先生和物业公司沟通此事。
刘先生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承认,之前的手续,产权方确实没有参与,都是物业公司帮产权方签字办理。现在,他们逐渐了解到,因为有新能源车在车库里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物业公司的办理程序就发生了调整。
对于物业公司说法,刘先生表示不认同。
记者就此采访了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田律师说,他理解刘先生的感受。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现在产权方不同意,刘先生安装充电桩的想法就得不到支持。他建议,刘先生可以和产权方再次沟通,取得对方的理解和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