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及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松介绍了有关情况。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及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系统规范行政检查
据介绍,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涵盖所有相关事项,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清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在清单内的事项,一律不得随意开展检查。同时,依据企业自身管理的规范程度、信用等级等多维度因素,设置检查频次。
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
通过强化部门间、区域间、市区(县)间的协作联动,我们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协同性,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特别在中心城区,加强市级层面的行政检查统筹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既有力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行为,又切实减轻企业的迎检负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规范标准程序
严格规范行政检查的标准和程序,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前,需通过“执法+监督”应用获取“执法行为码”,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行为码、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对象权利义务,充分听取检查对象的意见。坚决执行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良现象,对违规开展行政检查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注重审慎包容
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的渐进式执法模式,强化执法服务的全过程管理,即“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严格执行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清单,依法实施轻微免罚、首违免罚、免除加处罚款、同意缓缴罚款等措施,给予企业一定的容错改正空间。
强化科技赋能
大力推进非现场检查方式,积极推广使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实现行政检查从传统的“人海战术”向“智慧检查”转变,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提升检查效率和精准度。
全力推进5个“一体化”
“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是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李松表示,将在中心城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运行、行政执法场景、行政执法协作、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平台等5个“一体化”。 按照“市级统筹、一贯到底”的总要求,突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在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多跨协同以及资源下沉,努力在中心城区构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一体化新格局。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工作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环保领域的各项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