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女士最近因为一起官司搞得心情郁闷,明明律师打下包票,说肯定办妥,可交了律师费之后,却未能如愿。她想问,律师先前的说法到底算啥呢?
2021年何女士曾以“零首付”的方式,在巴南区浩创·半山溪谷开发商的要求下,向河南秉诚商贸有限公司借款18万元用于支付首付,并约定每半年分期还款。可2022年12月开发商并未如期交房,何女士也就停止了继续还款,前段时间,这家借款公司表示要将何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欠款及违约金10万7千元。于是何女士找到了重庆渝诺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何女士表示,当时律所的李律师对自己做出了明确的承诺。
何女士当时认为,如果自己既不用支付欠款,同时还能退房和收到一笔违约金,那简直是一箭三雕。随后,何女士便与重庆渝诺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3万元的代理费,并附加一条,如果无法退房则退还何女士一万五。可谁知没过多久,法院的判决下来了,何女士败诉需要支付借款公司欠款。当她在去找到那个李律师时,却发现对方彻底联系不上了。无奈之下,何女士只能找上了律所。
何女士告诉记者,交钱前后不仅对方态度截然不同,连答应办的事情也出现了反转,如今,虽说自己拿回了对方退还的一万五,可这样的结果她依然无法接受。根据我国司法部令第134号发布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时,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那李某在给何女士回复中提到的“退房是没有问题的”“最少也能有10来万违约金可以拿”是否违反了上述规定呢?在重庆渝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表示,李律师确实是他们的执业律师,但她的表述仅仅是判断并非承诺,一切都以合同为准。
目前,何女士已经向沙坪坝区司法局进行了投诉,司法局已经予以受理,并表示将在5月31日前做出回复。在这里何女士还想提醒大家,签合同前,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