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张女士在中介的带看下,相中了大渡口区的一套新房。在她向开发商交了三万元的定金之后,突然却发现这交房的时间竟和最初介绍的情况完全不一致。这是怎么回事呢?
前段时间,张女士在中介小张的带领下,来到了大渡口区,看中了康田栖棠观樾的一套新房。张女士说,在了解房屋基本信息的时候,对于交房时间,是得到了明确答复的。
10月1号,张女士交了三万元的定金,并签署了一份认购协议书。记者发现,这份认购协议书上,并没有对张女士所购房屋的交房时间进行约定。然而,没多久,张女士得到的消息,让她很是吃惊。
在张女士产生了疑问之后,置业顾问做出了这样解释。
张女士说,对于置业顾问的解释,她不认可。毕竟任何口头上的承诺都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合同里约定的时间对双方才有约束力。所以,她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认购协议,退还定金的诉求。
采访中,中介小张表示,他们提供给购房者的信息都是开发商统一发布的,他们不会篡改。
为了核实相关情况,今天中午,记者和张女士一起来到了售楼部。工作人员拒绝接受正面采访,只是表示,他们在给张女士介绍情况时,没有说过今年年底交房这个信息,一直强调的是明年6月交房。至于为什么中介的说法与此不一致,他们也不清楚,这也和开发商没有关系。所以,三万元的定金不能退还。对于这个事情,杜江涌律师认为,交房时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重要组成内容,对于消费者是否决定买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面对消费者在购房前进行的信息发布,无论是中介,还是开放商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在了解的律师的说法后,张女士表示,将继续和开发商就此事继续进行沟通,同时为维护自身权益,她也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