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朝天门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拦下来一辆行驶异常的车辆。驾驶员本应出示驾驶证,可最后,却掏出了一份处罚 决定书。
面对民警的检查 ,驾驶员向民警出示了一份处罚决定书,表示自己已经接受过处罚。
民警仔细检查了 处罚决定书,发现 今年4月份,李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警方查处。由于 李某当时还处于C1驾驶证实习期间,导致其C1驾驶证直接被注销,驾驶摩托车的 D驾驶证也被扣留。
目前李某只有 摩托车的 D照,在 D照 扣留状态下, 仍然驾驶机动车要记 6分。 经民警检查, 李某 准驾车型不符合规定, 摩托车驾照不能驾驶机动车,又要记9分,错上加错,合计记15分。
交巡警 提醒, 临近 年底 聚会较多,广大驾驶员必须要有 法律的“红线”意识, 不要饮酒后驾车。 在驾驶证被暂扣、 吊销或注销期间, 更不能驾驶车辆,一旦违法将会受到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