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网记者 傅春蓉
临近春节,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这给巫溪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和城区禁放工作,巫溪警方狠抓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严管严控高压态势。
可是,仍然有个别人心存侥幸,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顶风违法。
1月17日下午,巫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城厢镇第二派出所对宁河街道内的经营商铺进行烟花爆竹集中清查,发现邓某在东升街经营的丧葬用品店内有部分烟花爆竹存放。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邓某在不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在禁放区域内储存烟花爆竹,意图用于春节期间非法销售。最终,邓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巫溪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1月18日上午,联合清查组再次来到赵家坝滨河南路“电化厂”的一个仓库里,检查发现欧某在仓库内储存有不同品牌的烟花爆竹10多件。令人不解的是,一个月前,由巫溪县公安局和应急管理局组成的宣传组专程到欧某的店内进行了告知,并且欧某当时表示一定会遵守《通告》规定。目前,欧某被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已为自己不讲诚信的行为买单。
1月11日凌晨,巫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上磺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在上磺街道查获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爆竹410件,价值4万余元。经调查,司机张某明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但因其一时趋利便铤而走险,为躲避警方检查,张某于周末深夜从外地买进大批烟花爆竹,独自驾驶轻卡车悄悄运回销售牟利,不想还是半路被查。目前,巫溪警方已将这批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全部收缴,违法行为人张某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办案民警提醒,烟花爆竹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并且要具备公安机关出具的运输许可证。
巫溪台 傅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