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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收容救护中心启用

保护珍稀特有鱼类,修复长江生态环境。“6.5”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由江津法院、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区林业局共同建设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收容救护中心正式交付,并于5月31日在江津区滨江路米帮沱码头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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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巡航

当日,在重庆收容救护中心,只见西南大学教授、渔业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姚维志正在对一条腹鳍处被尖锐物刺伤的胭脂鱼进行救治。“用毛巾轻轻把鱼的眼睛蒙起来,这样鱼就不容易在救治中挣扎了。”

“还好伤口不算深,给它注射抗生素,并进行简单的伤口处理就可以了。”完成救治后,姚维志将受伤的胭脂鱼放入不远处的观察池中。“这些水池的水都是和长江连通的,观察半小时后,就可以把它放回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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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现场

姚维志告诉记者,以船舶的形式设计、建设救护中心,不仅可以避免长距离运输对受伤鱼类造成新伤害,还可以保证收容救护环境与长江自然水体的同质性,减轻鱼类的应激反应,增加救护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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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池

据了解,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收容救护中心为独立设计建造、以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收容救护为主要功能的主题船舶。船体总长21米,型宽5.2米,内部具有与长江水体同质性独立救护船舱,可及时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巡护中拦获、查处中收缴的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等珍稀特有鱼类实施收容救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该收容救护中心未来还将适时拓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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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跨越四川、云南、贵州、重庆三省一市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及其他长江上游特有鱼类。”江津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收容救护中心的启用,标志着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又取得一阶段性成果,通过积极实施收容救护并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将有利于传递“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投身清洁美丽世界共建。

作为重庆首批授权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基层法院,近年来,江津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长江生态环境跨区域、跨流域保护。近年来,已先后建成生态司法保护基地6个,初步构建起“山水林”相结合的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立体网络,实施增殖放流上百万尾。

(  作者:江波 周密 丁胜   作者单位:江津融媒体中心  )

(  责任编辑:王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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