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四川银保监局、重庆银保监局联合出台《推动四川省重庆市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二十条工作举措,力推川渝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川渝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以金融资源在成渝地区的高效配置,助力成渝地区打造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意见》提出,到2025年,川渝银行业保险业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银行保险机构体系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对外开放水平和产品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特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综合金融实力稳步增强,银行保险监管更加协调、高效,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成势见效,金融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体系更加完善、能力明显增强、质效显著提升,金融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下联动、相向推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着眼区域发展整体目标,《意见》明确金融支持9大重点领域,为成渝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坚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和保障。
01
支持重点区域协同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围绕区域“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优化投融资布局,支持成都、重庆做强“极核”和“主干”功能。
02
支持共建基础设施网络,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金融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支持铁路、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川渝高质量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03
支持共推产业转型升级。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四链融合”,支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落实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动助企纾困。
04
支持共建科技创新中心。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积极推进西部(成都)科学城、西部(重庆)科学城和中国(绵阳)科技城协同发展,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05
支持共建巴蜀特色国际消费目的地。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规范发展消费金融,稳妥开发适应新消费趋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
06
支持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优先支持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国家规划重点工程以及优质项目,推动成渝地区绿色、低碳、循环转型发展。
07
支持共建改革开放高地。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依法、稳妥布局海外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成渝地区布局。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化中外合作示范项目金融合作。完善自贸区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外贸力度。
08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指导银行机构加大“三农”领域信贷投放,依法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09
支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推动两地健康、养老、育幼等高品质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发挥融资、支付、结算和技术优势,为川渝政务跨省通办、公积金异地查询、公交卡异地使用、医保异地结算、税费异地缴纳等成渝地区公共服务互联互通项目提供支持。
着眼夯实西部金融中心共建基础,《意见》提出健全银行保险机构体系五大任务,为金融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夯实主体基础。
01
优化机构布局,推动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增强区域金融创新活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02
坚持差异发展,精准高效提供与区域内重点领域、市场主体、金融消费者特点和需求相匹配的差异化、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03
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严格规范股权管理和股东行为,加强内控合规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
04
依托科技手段创新发展模式,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05
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化解银行保险机构风险的治本之策,强化改革化险。
着眼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意见》提出从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多层次业务协作、推动资源要素共建共享三个方面深化两地银行保险机构融合发展,为金融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激发市场活力。
01
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根据自身发展特性,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跨区域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加强与异地同类、同属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对接和战略合作。
02
开展多层次业务协作。支持两地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接,探索建立并深化跨区域联合授信、企业融资抵押品异地互认、银行卡同城待遇、不良资产处置、保险理赔通赔通付等业务合作。
03
推动资源要素共建共享。支持两地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渠道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金融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实现“1+1>2”的合作共赢局面。
着眼加强两地监管联动,《意见》提出从政策协同、风险处置、监管提效三个层面明确监管合作事项,为金融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筑牢监管堤坝。
01
共商监管政策协同,强化在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政策和执行标准方面的衔接。
02
共推风险处置联动,搭建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金融风险联防联控和协同处置,共同推动跨区域重大风险化解与处置。
03
共促监管提效赋能,协同加强监管大数据建设,强化监管科技合作,联合探索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
《意见》强调,川渝两地银保监部门、银行保险机构、行业协会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落地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两地银保监部门、两地行业协会要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聚焦成渝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