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客户T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一份医疗险,保单生效日为2022年3月20日,每年持续交费。
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7日,T女士因混合痔等在医院接受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19000余元。
治疗结束后T女士向公司提交了索赔申请。经审核,T女士此次为跨保单年度住院,按照条款约定,扣除2024年3月19日治疗费用,正常赔付保险金7000余元。
以案说险
医疗保险跨保单年度住院如何赔付?
医疗保险条款一般会有如下类似的约定:保险期间内累计的合理医疗费用是指本合同保险期间的生效日至期满日内发生的保险事故对应的合理医疗费用。本合同有效的保险期间或者相连的续保合同有效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接受住院治疗跨不同保险期间的,合理医疗费用按该次住院在各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住院天数分摊,并计入相应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的累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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