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5日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3月4日,我市正式发布《物业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简称《指南》)。该《指南》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协同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已纳入重庆市地方标准。
物资准备方面,《指南》要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应根据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原则,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工作;防控物资应准备充足,包括基本消毒药品(含氯消毒剂、75%酒精、免洗手消毒剂等)、防护器具(口罩、隔离服、手套、护目镜等)、防控器具(测温设备、喷洒器具)等;当防护物资短缺时,应立即向属地街镇、社区反馈并寻求指导协助。
现场管理方面,《指南》要求,疫情期间应在物业小区出入口设置排查点、临时观察点(或观察室);在出入口实行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小区人员出行和返回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检测体温并登记备查;疫情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健身房、儿童活动区域、老人活动场所、会所等)应暂停开放,物业项目区域内应停止所有的装修或维修活动(疫情防控需要的情形除外);物业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设有快递投递箱(柜)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配送邮件、快件的邮政、快递人员加强检查,实施“无接触投递”。
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指南》要求,经常触摸的公共设备设施应采用75%的乙醇消毒液或氯浓度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对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应采用氯浓度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每日应不少于2次。此外,物业小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每日封闭清运应不少于2次。
《指南》还要求,小区物业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上报物业小区疫情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应处置措施;并通过公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小区居民发布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决定对整栋楼、单元采取封闭措施的小区,应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安排摄像监控,按要求停止电梯自动运行,做好该楼栋、单元居民的生活物资配送、人员巡查、生活垃圾上门收取等服务;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通过公共网络传播影像、图文资料等。
(记者 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