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牌照为渝A93***号越野车行驶到G42沪蓉高速公路巫山东互通处,从巫山东互通减速车道骑轧导流线驶向高速公路主线,并直接将车停在行车道上,车内人员既没有下车,也没有报警求助,从后方驶来的车辆纷纷紧急减速变道避让,情况十分危险。约2分40秒后,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巫山大队民警发现并处置了这一险情。
该车驾驶员向某车内载着3人驾车前往巫山县城,但不熟悉前往县城的路线,到达巫山东互通后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便将车辆停在了行车道查导航。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要求驾驶员将车辆停到应急车道安全区域。由于该车是手动挡汽车,驾驶员向某多次尝试起步都原地熄火了,于是民警化身临时“代驾司机”将车停到了应急车道内,为向某指明了正确的行驶方向,将该车带离至巫山收费站下道进一步处理。
因向某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民警对向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依法对向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重庆交巡警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以防造成二次事故。如果不熟悉路线和路况,要在出发前提前设置好导航,或者从出口下高速后到安全区域再停车规划路线,切勿在高速公路途中停车。
(图片来源:重庆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