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召开2023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3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罗希睿/摄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重庆市将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聚力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着力构建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具体措施为以下四个方面:
打好“协同战”,健全行刑衔接机制
近日,公检法司环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联席会议、联动执法、案件移送等10项制度。川渝两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协同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川渝两省市裁量基准基本一致。制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修订版)》《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专案查办制度(试行)》《重庆市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等,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拓宽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渠道。与市高法院等7家单位联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工作。公安机关将“行刑协作、联勤联动”思维延伸至公安内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个环节,集中治安、技侦、网安、法制、水警等警种专业手段资源,推动多警种合成作战、多手段同步上案。市高法院先后与湖北宜昌中院、湖北恩施中院签署《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框架协议》,深化跨省司法协作,守护长江三峡生态长廊。检察机关完善制定《关于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等。
打好“狙击战”,巩固行刑衔接成果
公检法司环5部门协同树立执法权威,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案件咨询会,持续健全工作联络、重大案件会商、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等机制,发挥行刑衔接联动的“乘数效应”,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大执法”格局。聚焦水、大气、固危废等重点领域,联合实施“两打”、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1431件,罚款金额8097.49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4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69件;公安机关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66起,移送起诉53起128人;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32件51人,起诉504起787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1356件,支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96件;审判机关受理审理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各类刑事案件516件、审结536件,受理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51件,审结147件。一年来,通过联合执法、生态环保督察等手段,两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11项,四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37个问题整改完成32个,锰污染治理、主城排水系统溢流整治、铁峰山违建拆除等重大攻坚事项成效明显,解决问题的态度、深度、力度和效能获得上级肯定、百姓点赞、各方支持。
打好“攻坚战”,增强行刑衔接效能
聚力攻坚重大案件,针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联合会商、提级查办,梳理分析执法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研究解决办法有效解决办案程序、调查处理、证据收集等方面的难点堵点,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聚力攻坚线索收集,摒弃以往“坐、等、靠”获取案件线索的工作模式,优化有奖举报制度,创新内部举报人机制,推动办案效能提升。聚力攻坚办案标准,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涉刑案件移送衔接问题,严格落实五部委《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组织专题研究,系统梳理生态环境领域涉刑案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行政监管法律依据、刑事责任立案移送标准等内容,填补案件移送标准空白。
打好“主动战”,提升行刑衔接本领
公检法环4部门持续组织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培训班,从典型案例分享、行刑衔接探析、建立健全无缝对接机制、案件信息共享与会商等方面加强对22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业务水平。举办企业守法培训、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执法类公务员示范班,创新开展生态环境部和渝川蓉联合环境执法大讲堂,覆盖3000余人次,不断提升生产经营者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全方位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组织公检法司环5部门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合调研,推进川渝合作,尺度统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深化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联合挂牌督办破坏环境资源案件2件。检察机关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庭审观摩,促进在证据收集、打击尺度等方面增进共识。
下一步,重庆市将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