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最近很生气,她说自己在美容院做护理被烫伤了脖子,而店方处理这件事情的态度却让人难以接受。具体怎么回事呢?
家住石桥铺的刘女士,是当地一个美容院的老顾客,她在这里做按摩护理已经有十年时间。9月28号那天,护理师在给刘女士做头疗的时候,不小心出了意外。
刘女士说,从照片上来看,伤势并不算太严重,但的确给她生活造成了很大困扰。
当天事发时,这名护理师陪着刘女士到附近医院做了治疗,并在两天后到刘女士家进行了看望。而刘女士随后给美容院负责人打了电话,要求就此事给两千元的现金赔偿,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刘女士说,作为这家店的老顾客,自己本意并不是一定要这两千元赔偿,只是想要店方出面给一个说法,哪怕只是一句道歉。但相关负责人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
今天上午,记者与刘女士一道来到美容院,想要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但相关负责人有事不在。
记者随后咨询律师得知,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所谓的免责协议,事实上是一种无效的法律行为,员工在工作中的各种行为都属于代表用人单位履行的职务行为,出现失误和意外,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下午发稿前,美容院负责人龙女士给记者打来了电话,对于免责协议没有做出正面回答。不过龙女士表示,双方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存在一些误会,店方接下来会主动联系刘女士,共同协商妥善解决好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