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师傅是潼南区的一名货车司机。昨天,交巡警对黄师傅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行为进行了一次处罚。而黄师傅认为,处罚的时间和地点有问题。这是真的吗?
昨天上午11点12分,黄师傅开了一辆银色货车上路,刚开出去没多久,就被交巡警拦了下来。民警请他配合调查。
黄师傅告诉民警,他们提到的那辆蓝色报废车是物流公司的,也停在物流公司的停车场。物流公司的监控显示,11点27点,一辆警车驶入物流公司停车场,从警车上下来了一位穿红衣的男子。男子径直走向蓝色货车,也就是那辆报废车。他拉开车门,进入驾驶室。11点30分,红衣男子将这辆报废车开出了物流公司。大概11点40分左右,红衣男子将车辆停在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的大门口。
就在此后,黄师傅接到了民警开具的一个处罚单,上面显示,1月8号11点46分,黄师傅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行驶在潼南大道至潼柏路路段,因违法行为,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黄师傅说,自己的驾照立刻被吊销。黄师傅认为,开报废车的是红衣男子,而处罚的是他,其中有蹊跷。
黄师傅所说的话是真的吗?采访中,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向记者解释,早在这段监控视频拍摄之前,也就是1月8号上午10点多钟,黄师傅驾驶那辆蓝色的报废车上了路,多个地段卡口的摄像头都拍摄到画面。而后来开走车的那名红衣男子,是民警叫过来帮忙挪车,目的是将报废车开到报废中心。在送去报废中心前,黄师傅站在车前对违法事实现场指认,处罚单是针对黄师傅之前驾车的违法行为。而处罚单上写的:11点46分的时间,只是交巡警开具罚单的时间,不是黄师傅违法行为的时间,民警强调,整个执法过程规范,合法,没有任何问题。如果黄师傅对此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黄师傅后来承认,民警描述的是事实,昨天上午,他确实驾驶了报废车上了路。但让他不能理解的是,处罚单上的违法时间和违法地点,都不精确。对此,630法律服务台的杜江涌律师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违法行为是事实,那么黄师傅确实应该受到处罚。如果黄师傅认为民警执法过程不规范,办案流程有问题,可以提供申诉理由和相关证据,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他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