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早在2014年,忠县忠州街道不少群众的农房房产证,就已经办好了。如今,十多年过去了,这些房产证一直被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管”,迟迟没有发放到群众手里。如果群众需要用证,还得写一份所谓的“借条”,才能“借回”本属于自己的房产证。用完之后,还必须限时“还”回去。早该发放给群众的房产证,相关部门为什么要一直代管?《今日关注》,我们一起来关注:“代管”十多年的房产证。
忠县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忠州管理所工作人员范建华说:“有需要借出房产证的时候,你只要过来给我们打个借条,我们借给你,但是你借出去了必须要归还给我们。”记者表示:“自己的东西为什么要借给我,我们不能理解的是这点?”范建华回答:“你不理解,我也不理解。我2019年来这里上班的第一天,我说怎么还有这么多房产证没发下去呢。”
1月2日下午,忠县忠州街道磨盘村的几位村民,来到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忠州管理所,要求领取早该发放的房产证。办公室里,上千本房产证整整齐齐地堆叠在文件柜里。这些房产证,大多在2014年就已经办好了,却始终没有发放到群众手里。
忠县忠州街道磨盘村村民说:“土地证,林权证都要发下来,但房产证就是没发下来。我们去问过,他们只给复印件,但是复印件我们拿着起不到作用。”
十多年来,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代管”的名义,把这些房产证锁在柜子里。因为拿不到房产证,当地群众在办理分户、社保等业务时,遇到了不少麻烦。
忠县忠州街道磨盘村村民卢婆婆说:“办农转城户口的事跑了几次,第一次去拿,忠州所不给,第二次他们说要本人去,去第三次只给个复印件。但凭复印件也不行,办不了,要正式的房产证。”
群众多次上门要求领取房产证,大多都是无功而返,最多能拿到复印件。如果反复申请、非要拿走房产证原件,则需要产权人写借条、签字按手印,承诺限期归还。而国务院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明明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办好了房产证,忠州所为什么非要“代管”起来呢?
忠县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忠州管理所工作人员范建华解释:“2014年我们突击办你们所有的房产证,三个月时间全县27万本房产证,三个月必须要全部完成,办出来的错误就比较多。”
工作人员说,在2014年,仅仅是他们忠州街道,就办理了3588本农房产权证。由于工作量大,测绘标准不统一,导致部分确权登记信息和房屋实际不符。为此,相关部门决定“代管”这些房产证。
忠县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忠州管理所工作人员范建华说:“如果你这证拿出去,涉及房屋拆迁问题,证和房屋实际面积出入过大,那肯定不行。”记者询问:“去复核过没有,哪些房屋数据有误?”忠县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忠州管理所工作人员范建华表示:“复核的时候还是要你们来找我们,我们才去复核这东西。不是没办法补救,是你不来办事,我们就发现不了这个事。”
按照这两位工作人员的解释,要群众主动上门来提出复核自己的房产信息,相关部门才会启动复核、更正工作。但是这些房产证上可能存在的错误,是权属登记部门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房屋业主怎么知道自己的房产证上有没有错误呢?所以村民自己来提出复核房产信息的要求,是基本上不可能发生的场景。那么换一种情况,当村民只是来规资所要求领用房产证办事,而不是专门提出复核房产信息,会不会触发规资所对房产证的复核程序呢?以前面介绍的卢婆婆为例。她已经先后三次申领房产证,最后都只拿到了复印件。而对她的房产证的复核工作并没有启动。
目前,在忠县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忠州管理所,几千本房产证在文件柜里躺了十多年。房产证登记的信息可能有错误,本来该由责任方主动纠错、迅速改正。在当地,却变成了群众为此买单。在需要使用房产证的时候一趟趟跑路、折腾。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提供公共服务时,让群众办事少跑路、不跑路,只跑一趟等原则,在当地代管房产证这件事情上没有体现出来。希望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能认识到做法中存在的问题,对“证”下药,化解村民们“领证难”“用证难”,让房产证各就各位,不再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