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重庆召开第二十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黎勇表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3个月的企业及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培训、发放职工待岗生活补助等支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6月30日前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返还申请。经初步测算,预计全市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6亿元以上,将稳定70多万人就业岗位。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对2020年1季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自行选择缴纳时间,最迟可在2020年4月30日前缴纳。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相关企业可向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此项政策预计将为企业阶段性缓解资金压力200亿元左右。同时,我们也积极倡导参保企业通过重庆掌上“12333”APP、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或移动端APP等渠道,线上办理相关社保业务,对需提供的资料,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交。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对象200元/人,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对象500元/人。对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6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帮助企业稳岗。
开云官网记者张尹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