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网记者陈沾弟
2月6日,在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第十二场例行新闻通气会上,市经济信息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涂兴永对我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疫情发生以来,我市重点医疗物资、重点生活物资生产企业逐步复产复工,能源保障企业一直处于正常生产,为全市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和市民生活物资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在继续做好防疫防控工作的同时,科学有序做好各行业复产复工极其重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经济信息委在对《通知》内容进行解读中表示,各区县政府和园区根据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按照城市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分类分批推进。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所需的企业,以及维护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的企业(包括煤、电、油、气、运、讯等)要继续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运行),努力提高医疗生活物资和城乡运行保障服务能力。此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及其他涉及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须品生产相关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要抓紧开工开业。其他一般企业在2020年2月9日24时后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复工实行报备制度,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工的企业,可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等分批复工的灵活措施。
此外,各区县政府和园区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好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物流、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为职工在交通、住宿、用餐等方面提供便利化举措,集体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有交通车的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工具防疫措施,定期消毒通风、配备专业测温人员,降低乘车人员密度,降低感染风险。企业要加强入住员工的防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