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网记者 陈强
1月13日12时26分左右,重庆高速执法三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报警称,G65渝湘高速公路葡萄山隧道内一货车发生自燃,接警后,执法人员立即对道路进行了管制,并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高速执法人员一方面利用沿线高速隧道保安采取先期管控,更改路面LED屏提示,对交通实行双向管制,并疏离隧道滞留车辆。另一方面迅速赶往事发现场,而此时已有两名路面施工人员打开隧道消防栓对着火车辆进行施救,20分钟后,自燃车辆明火被扑灭。车上的货物以及隧道内部分设施设备被烧毁,经济损失约3万元。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调查,驾驶员黄某自己一人拉着一车百货从广东到成都,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线路短路导致车辆起火,由于黄某是第一次跑高速,经验不足,事发后并未在第一时间设置安全警示提醒后方车辆,而是搭乘便车到达几十公里外的服务区。高速执法人员在对黄某的驾照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竟然还处于实习期。
高速执法人员依法对黄某在发生故障未进行安全警示罚款200元和处于实习期上高速罚款200元,事故造成的路产损失约3万元也由黄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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