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至2024年,赵某昌与他人产生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等多起诉讼,在连云区人民法院涉及执行案件9起,未执行到位金额共计人民币一百多万元。
赵某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义务,连云区法院分别于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2日对赵某昌司法拘留15日。两次拘留结束后,赵某昌仍不悔改,继续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鉴于赵某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连云区法院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在公安机关全面而细致的侦查工作完成后,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某昌提起了诉讼。
此案的宣判,不仅是对赵某昌个人违法行为的惩处,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深刻法治教育。它再次提醒我们,无论面对何种困境,都应当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