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市总工会近期将向我市全国级、市级建档困难职工实施疫情期间特殊困难生活救助,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发放救助金,拨付资金总额300余万元。
对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疑似新冠肺炎、隔离期间的困难职工,以及因病、因残致困和脱困不稳定、属于困难边缘户的职工家庭,市总工会将重点关注,强化“一对一”帮扶责任、精准实施帮扶措施,加强动态监测切实减少致困返困。
市总工会还促成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办事处设立疫情防控专项慰问资金,将对坚守疫情防控一线而感染新冠肺炎的互助会会员按照10000元/人的标准进行慰问。
据了解,市总工会还研究出台《重庆市基层工会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具体而言,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住院的,按照自付金额与家庭年收入比例分六个档次进行救助,最高救助标准不超过50000元/户/年;对因身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需要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按照自付金额与家庭年收入比例分三个档次进行救助,最高救助标准按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18个月(含)/户/年进行救助;对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或个人暂时生活困难的,例如因特殊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需照看残疾人导致劳动力无法充分就业的生活困难家庭、无房租房家庭等,给予不超过2000元/户的一次性救助。
(记者 杨铌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