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洛碛镇的余先生说:当地正在开展旧房改造工程。他反映,自家在这次的旧房改造工程中,遭遇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余先生的住房位于洛碛镇洛碛村3组,属于旧房改造的范围。余先生说,旧房改造的施工队入场后,只做好了一半的工程量,就撤场了。直到现在,再没有施工人员重新恢复施工。
余先生说,村委会和镇政府从来没有对他家的住房,做过是否是危房的鉴定。因此,对于施工方以他家是危房为理由,停止相关改造工作的行为,余先生表示不合理。
据了解,当地的旧房改造工程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看到邻居家焕然一新的住房,余先生也很着急。
采访中,记者也联系此次旧房改造施工方的负责人胡先生。胡先生再电话里表示,余先生家是危房,所以施工队停止了他家的改造工作。
据了解,危房是指承重构建属于危险构建,房屋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可能倒塌,不能确保住用安全性的房屋。判断一栋住房是否是危房,需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建进行鉴定,并结合房屋的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做全面分析和综合判断,并出具相应的安全评估报告。那么,施工方在缺乏鉴定的情况,又是如何得出余先生家是危房的这个结论?
单凭施工经验,就把别人的住房认定为危房,并将其排除在改在工程的范围内,这样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也缺乏说服力。随后,记者也向洛碛镇政府反映了这个问题。据介绍,洛碛村正在实施的旧房改造工程,业主单位是洛碛镇政府,项目验收单位是渝北区水利局。对于记者反映的问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向区水利局反馈。截至发稿前,洛碛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回复:区水利局已经同意在下周,到现场进行调查,对于这件事情的发展,我们也会继续关注。